“上市公司就破產重整中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除權事項,根據實際情況,申請調整除權參考價格計算公式的,應當充分說明調整理由和規(guī)則依據,并聘請財務顧問等證券服務機構就其合規(guī)性、合理性發(fā)表明確意見,充分提示風險,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鄙辖凰嚓P負責人12月22日表示,但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除權價格是基于除權原理形成的參考價格,不是實際的交易價格,投資者需要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審慎作出投資決策。
日前,*ST重鋼就破產重整中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除權事項,向上交所提交了關于調整除權參考價格計算公式的申請,財務顧問中信證券就調整計算公式的合規(guī)性與合理性發(fā)表了明確專項意見。
上述負責人介紹,《交易規(guī)則》規(guī)定,證券發(fā)行人認為有必要調整除權參考價格的計算公式的,可以向上交所提出調整申請并說明理由。*ST重鋼關于調整除權參考價格計算公式的申請,就是依據《交易規(guī)則》的規(guī)定提出的。
“*ST重鋼本次破產重整新增的股份,由其債權人以所持對公司債權作為支付對價取得?!鄙鲜鲐撠熑苏f,公司披露公告稱,資產支付和債務清償等非現金類對價的估值比較復雜,考慮到本次破產重整中的資本公積轉增股份已經分別取得債權人會議和出資人會議表決通過,其新增股份作價3.68元,也高于目前2.15元的股票價格,公司認為這一作價兼顧了債權人、公司和公司原股東等各方利益,新增股份價值與支付對價總體上基本均衡,原股東權益未被稀釋,相應的股份不再納入除權參考價格計算公式范圍。
他同時表示,公司前述考慮具有合理性。從實際情況看,破產重整中資本公積轉增股本與一般的權益分派、公積金轉增股本等的除權情形有所不同。需要指出,公司破產重整方案各異,對股份內在價值、股東權益稀釋的影響也不盡一致,在對除權參考價格計算公式進行調整時,應當充分考慮這些因素。